孙大军,男,汉族,1968年3月生,辽宁辽中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198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
1986.09—1990.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思想教育专业学习
1990.07—1994.05 共青团中央青工部干部
1994.05—1996.03 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副科级干事
1996.03—1999.12 中组部地方干部局正科级干事
1999.12—2000.06 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副处级调研员
2000.06—2001.08 中组部干部局二局四处副处级调研员
2001.08—2004.07 中组部干部二局三处副处长
2004.07—2004.12 中组部干部二局三处调研员、副处长
2004.12—2006.06 中组部干部二局三处处长(2004.03—2006.05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6.06—2012.08 中组部干部二局一处处长(2010年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
2012.08—2015.03 中组部干部二局副巡视员(其间:2013.06—2014.0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中央督导组工作)
2015.03—2015.12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5.09兼)
2015.12—2018.01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厅长级),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6.03兼),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7.04兼)
2018.01—2021.03 中共长治市委书记
2021.03— 中共吕梁市委书记
十一届省委委员
(资料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