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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县人民法院违规限制个人微信支付功能
网友:匿名网友
2024-06-12 08:45:47
本人在2024年6月3日09.55左右收到微信被支付限制.执法机关:山西省临县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4)晋1124执保93号,联系法院,经询问才得知是因网络贷款合同纠纷,原告是“临县聚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但是经核实本人并未向“临县聚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过任何贷款;且未收到债权转让给该公司的任何通知,本人实属不知情; 原告“ 临县聚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不涉及金融贷款及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故怀疑存在非法经营和恶意起诉情况。本人在山西省人民法院网、也并没有查询到文书编号(2024)晋1124执保93号 文书。之前也没收到任何诉讼文件,就随意限制本人微信。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山西省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且该网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催债人员,多次进行恐吓威胁,对本人造成严重的影响,并且法院不是法外之地,诉前保全是必须在紧急情况下才行的,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临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书记督促法院正常行驶权利,执法机构不能沦为不法之徒的催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