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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籍省外服务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结束后的政策待遇问题
网友:张弓射日
2024-05-10 16:13:28
我是一名在新疆进行三支一扶的工作人员,也是一个山西的孩子。在入职后的半年来说,工作一切都好,我在当地和镇里的领导同事学习到了不少的扶贫方法,了解了国家在基层的工作方针,也与当地的村民学习了不少的少数民族语言单词,深刻的体会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我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但却不得不思考服务期结束后的工作问题。由于许多省份三支一扶服务期结束后无转编政策,我们这些省外服务的人员服务期结束返现后面临服务期结束就失业的窘境。在服务期的两年中由于年龄增长、与社会脱节、市场中不认可“视同应届生”这一政策,所以在私企的招录中毫无优势。而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招录中无法享受到本省的三支一扶政策,无法报考三支一扶的定向招录岗位。可以说无论体制内外,省外服务期结束的三支一扶人员都很难找到工作。我希望组织部可以讨论一下可不可以在招录工作人员的政策上开个口子,让我们享受同等省内四项人员的招考优惠政策。2024年湖南已经在招录中的“专项岗位”不再要求“四项人员”服务地在本省,转而只要求三支一扶人员户籍地。河北、云南等地也早已放开了口子,我希望省委可以参考一下他省做法,为山西籍的在省外进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一点就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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