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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冤案!暗箱操作将我合法房产土地占为己有!非法转化为被执行财产进行拍卖
网友:匿名网友
2021-10-09 19:11:36
一家公司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另一家公司作为抵押贷款,被法院判决执行,想将利用非法手段谋取财产通过法院判决程序合法化。以法人代表任喜灯的忻州市荣鑫淀粉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1190615-5-00)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31日,于1999年1月4日取得产权证100493的房屋所有权证,2003年该公司未按时年检被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忻府分局吊销营业执照至今,并未注销;另一家忻州市荣鑫淀粉有限公司设立于2009年5月31日,法人代表张俊国,注册号140902200007238,因债务问题法院执行注册号为140902200007238忻州市荣鑫淀粉有限公司的财产,结果把注册号为11190615-5-00的忻州市荣鑫淀粉有限公司名下(忻集建(99)字002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产权证号100493)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和拍卖。原因是一个注册地上出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忻州市荣鑫淀粉有限公司。对于(2020)晋0902民初194号判决、(2020)晋09民终902号判决是很大的冤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为何看不出这漏洞百出的问题?法院判决执行为何看不出这“张冠李戴”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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