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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
网友:郑润兵
2021-03-04 21:26:25
尊敬的领导:我叫郑润兵,中共党员(身份证号142226197807158319)我于2003年在繁峙县委政府为加强禁种铲毒工作从退伍军人中招录禁毒警察时,经过考试被录用,经岗前培训于2003年3月15日到岩头乡担任禁毒分队队长至今。十八年以来,我在乡党委、政府和县禁毒大队的领导下,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带领小分队全体队员转战在全乡的山山沟沟,为禁毒事业奉献了全部青春,岩头乡连续十多年获得了无毒品种植乡的先进荣誉,我的工作也受到了一致肯定。多年来,我们的工资从最初的500元(公安局负担300元,乡政府负担200元),增加到近几年也仅有1500元,没有任何待遇,微薄的收入,拖儿带女,生活的艰难,自不必说,关键是我们的管理主体不明确,不知道隶属哪个单位,领导对我们这些禁毒警察进行整合回归公安队伍,并考虑为我们办理五险一金。特此申诉郑润兵联系电话:13753043488202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