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解决待遇
网友:匿名网友
2020-05-10 13:38:03
我们是霍州市计生局(卫健局)直接领导下派到各个乡镇的计生专职管理员。从1991年以来我们一直坚守在岗,参加了临汾市统一组织的计划生育服务员岗位考试,持证上岗,霍州市计生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文化课考试、面试、专业技术培训等程序,经过筛选定聘为计划生育专职人员,共计20人。历年来,省、市上级领导来检查考核我市计生工作时,卫计局领导都让我们说是在编正式事业人员,但是实际没有入编。多年来找有关领导都以各种理由推诿、推辞,敷衍。说我们属计生局自主招聘,工资每年不按劳动法递增工资,变相逐年减少实领工资。我们请求以后每年能够按劳动法、社平工资标准递增工资,落实待遇。希望领导按照劳动法和省地文件规定:晋发(1994)18号:霍发(1994)10号;临地(1998)17号;晋发(2000)39号:临地(2000)111号:临地(2003)1号;霍编办发(2003)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落实我们的编制、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其它县市和我们一样的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已定格为全额财政或全额事业编制,如(洪洞县)(汾西县)等。以上实情,希望领导予以关注,切实解决我们实际困难和工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