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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教育局、盐湖区教育局违反《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
网友:匿名网友
2023-07-24 11:42:22
1、 运城市教育局、盐湖区教育局违反《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公布学区划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 2023年,市教育、盐湖区教育局反而不公布学区划分区域是教育部门的失职、不作为,连一句参照去年的话都没有,去年就是教育部门公布的。2、 运城市教育局、盐湖区教育局违反《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首先由房户一致的学生入学,但对于户籍在农村,在服务区内有房屋居住的或者父母工作地并没有要求将户籍迁往服务区所在地的学校,其实对于农村户籍学生,现在将户口迁往城市,将背离中考的政策,今年中考填报报考指南第九页指出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中考增加10分投档,高考志愿填报书第八页和第十页,又专门强调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现在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学生转农村户籍,侵犯了这些学生的受教育权和未来的专项计划权,作为教育部门应认真调查研究,平时不学习中考志愿填报指南第九页和高考志愿填报第九页、第十页。恳请各位领导对市教育局、盐湖区教育局的上述两个错误行为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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