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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天镇县涉黑涉恶打人,派出所办“人情案”
网友:匿名网友
2021-10-09 17:48:06
我叫黄品林,身份证号142122195411290014一、在处理当天曹二勇持械伤害本人、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到现场后未保护现场,未拍照留影像资料;二、8月26日才联系目击证人(报警人)进行笔录,而且将笔录时间更改为8月19日,笔录人拒签;三、受害人于8月24日去大同市进行伤情鉴定,9月7日受害人联系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被告知9月6日快递已被玉泉派出所签收,截止9月13日,受害人共联系办案民警4次,均被告知未收到伤情鉴定;四、案发以后,办案民警均以疫情期间不能拘留行凶人为由告知受害人,然后天镇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答复我们“近期根本没有此类规定”,并且办案民警向受害人家属说道“你们给提供线索,我们来抓人”;五、办案民警多次将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的证词及谈话内容泄露给行凶者一方人员,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巨大心里压力,以及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失;六、受害人至今未收到伤情鉴定或者复印件;七、派出所办案人员在与受害者家属谈话时说,在案发后第二天行凶人亲属(公安系统人员)找过他;八、办案民警在9月23日下午给我送伤情鉴定费用时说,派出所已拘留嫌疑人了,和我们派出所也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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