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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第三实验小学侵害学生权益推卸安全责任
网友:匿名网友
2021-09-23 22:39:38
绛县第三实验小学于2021年9月23日12时左右,由各班班主任通知部分学生家长(未在该校指定保险公司购买学生保险的学生家长)到校,并写出书面《保证书》。保证书的主要内容为: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学校无关。该校这样的做法,一是变相歧视学生,侵害学生正当权益。二是将本应是指导学生自愿购买保险的行为,间接转为变相强迫购买学校指定保险产品。三是该校安全责任意识淡薄,职责模糊,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肆意推卸安全责任。请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叫停该校的这种行为,维护学生正当权益,返还并宣布填写的《保证书》无效,同时督促该校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不推诿扯皮,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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