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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公司不能切断业主的管道
网友:匿名网友
2020-10-18 11:55:45
我是杏花岭区鑫四海住户,因住房不常住,所以报停供暖并按规定交了30%暖气费,往年物业将阀门铅封不能使用即可。今年物业通知:热力公司在报停暖气并交了暖气费后,近日热力公司还要将外管道切断。如需恢复使用再交500元配件费。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太不合理,第一,因为控制供热的方法很多根本没有必要切断管道;第二,分户管道属于业主的个人财产,供热公司切断管道本身就损坏了业主个人财产的完整性,当业主恢复供热时,供热公司必须无条件的给恢复原状,绝对不能再收任何费用。因此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维护民众的基本利益。特向政府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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