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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
网友:匿名网友
2020-04-22 21:50:31
我叫高振,男,电话13753839913.2019年4月15日,离石区辖区内发生一名犯罪嫌疑人(韩金柱)医院就医期间脱逃一事。后整个事件中只有我一名协警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我对原单位离石区公安局在事情发生后对待我本人的做法表示不解和遗憾。我愿意提供相关材料供调查。主要希望调查以下问题,请公道的组织帮忙解决和答复:2019年4月16日上午至20日上午期间,离石区公安局没有出具任何手续扣留我在单位,(离石区公安局局长李宾政委郭泽鹏了解情况)扣留我将近5天,限制了我的人身不让我自首2.离石区公安局给出三种我不同的身份证明导致我被重判。这是为什么?因字数限制不能多写恳请调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吕梁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0/6/17 10:00:21
经吕梁市公安局调查,此事由吕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三室负责核查,目前已核查处置完毕。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吕梁经济社会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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