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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上户办证法律的刚性规定,高于任何理由借口!
网友:匿名网友
2020-04-04 13:19:36
一,上户办证是法律规定的,有什么理由不上户呢?二、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中国的法律约束力是一样的,不因群体贫富而分治,不因地域大小而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难道要全国人大修改成“县城是贫困县的,自己说自己没钱更换符合上户要求的车的人,可以不上户,随意驾驶,交警不得管理查处?”三、上面这位匿名网友,你如果有无牌机动车的话,那是自己在车辆购买时的选择错误,是个人行为,不管为什么,都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和县城大小,贫富问题无关。这就是一种偷换概念,把个人问题变相为民生问题,贫穷问题,以此来抵触法律规定,混淆大是大非,绝对不应该得到支持!四、你把交警的正常执法行为,可怜兮兮地说成“欺负”,这是一种道德绑架!难道让交警对无牌无证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合了你的情,顺了你的理,让违法行为继续延续,就合理正当?就为了你不合规定不能上户的车,让法律、守法的人以及执法的人都对你迁就变通?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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