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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民营企业经营者遭遇不公正侵害的 情况反映
网友:匿名网友
2020-03-23 17:28:20
10月14日晚18:38,中环派出所景警官(电话:13466865110)联系我说要调查太原普天光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郭树芳,要求我方配合调查,当晚立即进行调查。我由于当晚高烧生病,于 10月15号上午带上相关资料来到山西综改示范区公安局,联系了景警官,之后,另一位王宏武警官(13934568761)与我进行了联系,我将相关材料交付王宏武警官,王警官随后将我带到办案区,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并对我公司在2019年10月12日,在我公司合法拥有的房屋内的改造进行了记录,在下午17:00左右,要求我对笔录进行签字,21:00又要求我在《权利告知书》上进行签字。2019年10月15日晚10点左右,我被告知行政拘留15天。理由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2019年10月16日,我父亲被行政拘留10天。2019年10月28日,我的员工被行政拘留15天。我始终没有逃脱厄运,在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被莫名其妙的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