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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故停发抚恤金的申诉
网友:匿名网友
2017-09-18 00:38:27
我叫王宝珍,女, 78岁,山西省大宁县人。丈夫系大宁县食品公司干部, 1992年11月病逝,享年55岁。我是一名家庭妇女,没有工作,丈夫在世时靠其工资维持生活。丈夫离世后,食品公司一直按照规定每月给我发放抚恤金。可是,五年前,食品公司新上任领导任某,在无任何正当合法理由情况下,无故私自停发我的抚恤金。事发后我多次到公司维权,但努力多年无果,公司领导任某搪塞推诿,拒不履行职责。现如今,我生活极度贫困,长年吃药,生活不能自理,故特向组织申请维权。十九大召开在即,在全社会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胜阶段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一个因病致贫的老人,仍因为食品公司相关领导的不作为,生活极度贫困,脱贫无望。为此,我希望政府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恳请有关部门认真倾听我们这些基层群众的意见,解决我们生活关切,督促食品公司做好分内之事,尽好应尽之责,责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按量给我发放抚恤金并补发多年所欠金额,以便解我燃眉之急,我将感激不尽!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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