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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2018年3月,“金伍话交通”等网络媒体集中曝光了我省临汾、运城、晋城、忻州、太原等地交警执勤,执法不规范问题,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多次召开党委会,就如何全力抓好全省公安交警距离作风和队伍建设进行积极整改,在全省交警系统部署该项工作,于3月29日邀请四省七市运输业代表、从业人员代表和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网络媒体代表8人召开了警民座谈会。同时聘请他们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信息员,加强警民沟通,邀请其发现山西交警在执行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及时向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供信息,第一时间解决所反映的问题。 上述八名同志是来自基层一线的货运人员,长期从事道路运输工作,与基层交警接触最多,为一线交通管理工作的最直接感受对象和业务监督对象,对交通管理具有发言权,是信息提供和监督执勤执法活动的较为合适人选。“金伍话交通”微信公众号长期刊登和交通安全有关的各类新闻、信息,广受司机群体关注,有一定的群众影响力,在监督交警执勤执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向社会正面宣传交通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5条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交警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综上,聘请王某某为交通管理信息员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真正促进山西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持续关注和指出我们的不足,我们将虚心接受批评指正,努力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打造一支纪律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过硬的交警队伍,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通畅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