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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2014年9月,榆社县桃阳村五保户陈某向桃阳村委会提出危房改造的申请,该村向上级申请新建五保户统建房一户三间28000元,桃阳村委召开会议同意陈某申请,并出具了危房改造证明。2014年9月,陈某与镇政府签订《云竹镇2014年危房改造协议书》由村委会代其实施。2015年6月,桃阳村委会对原旧学校3间房屋进行了改建,实际花费12455元。2015年8月,桃阳村对该危房改建工程预决算进行了公示,共计19140元。2015年9月,改建房通过了验收。2015年12月,危房改造款19000元拨付到陈某卡上,张某取出危房改造款,交桃阳村原会计赵某支付危房改造开支12455元,剩余资金由张某支付桃阳村委会为村老年活动中心购置空调、彩电、饮水机等电器赊欠款6545元。 核查中未发现张某存在骗取危房补助款的行为,但张某在担任桃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套取冒领危房补助款挪作他用,已涉嫌违纪,榆社县纪委已立案。 ?在此,真诚的感谢您继续关注晋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