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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2014年榆社县招聘43名特岗教师,2015年统一办理编制手续。从省教育厅组织统一招聘后三年服务期间,享受与当地同职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但是在享受省财政负担的三年工资期间,未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榆社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对2009年至2014年考录的283名特岗教师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分两批解决。2017年春节前,解决2009年至2017年期间考走、调走、辞职的64名特岗教师单位应缴部分,共计136万元;解决现在岗的2009年至2011年的103名特岗教师单位应缴部分,共计94万元。2018年8月底前,解决2012年至2014年现在岗的116名特岗教师,单位应缴部分共计532万元。当事人李某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在此,真诚的希望您继续关注晋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