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网上通道 >>办得好 >> ★人民网网民于2017年12月8日给山西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晋中市榆次区唐宁大道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未退还
 
留言主题   2018-04-03 11:52:29 回复   
  ★人民网网民于2017年12月8日给山西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晋中市榆次区唐宁大道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未退还问题,山西省委社情民意办公室转办后的落实情况反馈。
落实情况  
  晋中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榆次唐宁大道小区由山西佰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开发建设,晋中太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唐宁大道小区前期物业公司,因诸多原因,双方产生了经济纠纷,目前已经进入诉讼阶段,导致反映人肖某装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一直未予退还装修保证金。
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榆次区住建局协调佰胜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太报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达成意见:由佰胜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先期垫付业主装修保证金。12月20日,该开发公司已将垫付的装修保证金款项转账至肖某的银行账号。此事得到圆满处理。
在此,真诚的希望您继续关注晋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友回复  
暂无网友回复
发表回复  
  用户名: 密码: